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七章 代 理 /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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