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六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编 总 则 / 第七章 代 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