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五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编 总 则 /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