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