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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