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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