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