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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