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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