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