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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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