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