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二百零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四章 产品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