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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