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