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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