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一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编 总 则 / 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