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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