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第六编 继 承 /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