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六编 继 承 /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