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第六编 继 承 /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