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第六编 继 承 /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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