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第六编 继 承 /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