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第六编 继 承 /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