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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