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第六编 继 承 /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