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第六编 继 承 / 第二章 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