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第六编 继 承 /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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