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第五编 婚姻家庭 / 第五章 收 养 /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