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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