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一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编 总 则 / 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