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五编 婚姻家庭 / 第四章 离 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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