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第五编 婚姻家庭 / 第四章 离 婚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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