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五编 婚姻家庭 / 第四章 离 婚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