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第五编 婚姻家庭 / 第四章 离 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