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第五编 婚姻家庭 / 第四章 离 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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