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第五编 婚姻家庭 / 第二章 结 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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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