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
第四编 人 格 权 /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
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编 人 格 权 /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