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二条
第七章 风险调节
第四十二条
在大病保险业务每一保险期间结束后,保险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结果、医保政策调整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依据合作协议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调整下一保险期间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并对保险期间的超额结余和政策性亏损等情况进行风险调节。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七章 风险调节
在大病保险业务每一保险期间结束后,保险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结果、医保政策调整和医疗费用变化情况,依据合作协议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调整下一保险期间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并对保险期间的超额结余和政策性亏损等情况进行风险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