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业务服务规范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智能审核系统、医疗巡查、驻院监督、病案评估及优化支付方式等措施,对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行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剔除虚假就医、违规医疗等费用;并可就医疗行为的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或医疗机构提出建议。

保险公司应探索建立医疗行为及费用管控的内部激励机制,提高大病保险医疗核查效果。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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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