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的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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