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的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的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自用和船舶备用烟、酒的管理,照顾船员和船舶的合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