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局依法组织开展的铁路行业统计活动。 本规定所称铁路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铁路管理、运输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主要设备制造及运用等活动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本规定所称主要设备,包括铁路机车、客车、动车组、货车、大型养路机械等。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局依法组织开展的铁路行业统计活动。 本规定所称铁路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铁路管理、运输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主要设备制造及运用等活动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本规定所称主要设备,包括铁路机车、客车、动车组、货车、大型养路机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