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六条

国家铁路局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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