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铁路统计人员应当熟悉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统计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拒绝、抵制并按照职权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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