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条重点旧机电产品是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的健康或者安全、动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污染环境的旧机电产品。对重点旧机电产品实行限制进口管理。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