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及其委托机构负责对进口旧船舶进行检验;中国渔业船舶检验局负责对进口旧渔船进行检验;中国民航总局负责对进口旧飞机进行检验。 海关负责对其他所有进口重点旧机电产品进行检疫,并负责对进口除旧船舶和航空器之外的重点旧机电产品进行检验;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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