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商务部应在正式受理后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进口申请。 如需征求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的,商务部应在正式受理后35日内决定是否批准进口申请。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