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