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交通运输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工作。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