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申请注册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通过相应类别、等级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受聘于一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相关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未受刑事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已执行完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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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