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分为公路、水运工程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均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为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管理与咨询等,具体包括: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 (二)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与审核; (三)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四)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 (五)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六)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并可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 (二)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 (三)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