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经依法注册后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相关造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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