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经依法注册后从事交通运输工程相关造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