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证书明确的等级及执业范围内进行执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